4年前,市民施女士花了3万多元购买了一颗钻石,卖家承诺3年后可等值回购。然而,前不久,她想让卖家等值回购这颗钻石,却发现该店已经停业,顿时傻了眼。无奈之下,施女士拨打了12345求助。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市区多个金银饰品专柜,发现有不少专柜都有推出类似的服务。
消费者投诉
“等值回购”钻石落空
据施女士说,2014年,她因为结婚需要花了3万多元在市区信河街附近的一家钻石商场购买了这颗钻石,并且请该店对钻石进行加工,最后一共花费了4万多元。而按照店里当时的说法,她买的这颗钻石是可以退换的,如果在购买之日算起的3年内退换,店家要收取一定的折旧费;而如果在购买之日算起的3年后进行退换,则按照销售价格等值原价回购。
根据施女士出具的票据,记者看到了上面的注明:单颗钻石30分以上等值以大换小,单颗裸钻30分以上,成品克拉以上,克拉钻3年后等值原价回购(钻石无损坏情况下)。施女士说,正是因此,不久前,她找到该店想让该店回购她的这颗钻石,但是一过去竟发现该店已经停业,店门口虽然贴了一个联系方式,但拨打后无人接听。
目前,鹿城区市场监管局的调解人员已经在着手帮助施女士处理此消费纠纷。
记者走访
钻石“等值回购”常见
昨天下午,记者先后走访了市区多个金银饰品专柜。其中,潮宏基、老凤祥、通灵珠宝等专柜都表示,只要是在其专柜内购买的带钻饰品,如顾客不喜欢都可以到专柜进行等值更换。
周大福专柜的柜员告诉记者,只有钻石30分以上的,顾客购买后不喜欢,品牌可提供重新制作的服务。
律师提醒
要找有品牌保证的商家
既然有这么多金银饰品专柜都有类似的服务推出,消费者在购买时得到这些承诺时,该注意些什么,才能保障自己权益呢?
对此,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项建挺律师表示:消费者在购买贵重首饰时,如果与商家约定“等值回购”的,则一定要找有实力,口碑好,有品牌保证的出售方公司签订合同。如果跟实力弱、信誉差的出售方公司签订“等值回购”协议书,则可能会出现该公司倒闭,破产等情形,无法完成所谓的等值回购,进而导致消费者损失。
如何有可能,在签订“等值回购”合同时,可要求该公司的负责人或者业务员在协议中作为保证人,保证在该企业不能等值回购时,该负责人或者业务员承担保证责任。
在本事件中,如果涉事的商店主体还存在,仅是店面搬离,现在其他地点营业的,则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法院起诉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等值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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